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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順利推動HPV疫苗接種服務,提供公費HPV疫苗接種服務之合約院所之醫師,需具國健署或國健署委外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2小時之時數證明。爰國健署及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已規劃實體課程共7場次,詳細時間、地點如附件。
二、
旨揭實體課程假東區辦理之時間訂於:107年12月2日(日),假花蓮慈濟醫院舉行,惠請貴單位HPV疫苗接種服務之承辦人員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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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V疫苗接種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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