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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醫師公會
公會簡介

轉知疾管署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修訂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並更新「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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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07

一、為協助醫療院所因應猴痘疫情,降低院所內傳播風險,疾管署於111年6月29日訂有旨揭指引,提供醫療機構於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依其院所特性與實務需求參考內化應用。
二、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且考量臨床照護多元性,經參考國際間相關指引及國內臨床實務需求,調整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如下:
(一)取消醫療照護工作人員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時,全面佩戴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下稱N95口罩)之建議,調整為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針對收治病室內照護有併發症之中重症感染者,建議優先佩戴N95口罩。
(二)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並得依病人狀況及所需執行的業務調整個人防護裝備。
1、未直接接觸病人之行為,如:詢問相關主訴及TOCC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2、一般性接觸病人之醫療照護行為,如:量體溫、 壓、照X光、病人轉送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 N95口罩、手套、一般隔離衣。
3、執行接觸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等風險之醫療照護行為,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防水隔離衣;視需要佩戴護目裝備。
三、旨揭修訂指引及「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教育訓練簡報」,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傳染病>猴痘>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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