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鑑於各診所規模不一,有一人診所、也有多人合夥診所,其人員需求不同,統一限制診所僅施打2名行政人員,無法符合實務需求,並考量新冠防疫時,基層診所扮演重要角色,其所擔負之防疫工作與相關風險,不亞於醫院層級,在流感病毒流行期間,基層醫療是社區的必一道防線,照顧好基層診所是公衛體系重要的課題,基層診所工作人員亦是整體健康照護工作的基石。爰本會於112年10月12日以全醫聯字第1120001304號函建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擴大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適用對象,讓診所編制內之非醫事人員能在有意願實接種公費疫苗。
二、112年10月26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覆重點略以:
(一)查我國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在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部分,考量診所行政人員仍有與病患接觸機會,惟診所之設置標準、經營型態與醫院不同,為使有限疫苗資源確實用於高風險族群,故目前規範每一診所行政人員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之名額以2名為限。
(二)有關本會建議診所編制內之非醫事人員列入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並以診所勞健保投保資料為員工造冊佐證一節,經詢負責實際作業之衛生局,多數縣市因造冊不及,建議明(113)年討論更改作法,故將於明年度提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討論修改計畫實施對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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