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配合國民健康署推動「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及配合本縣婦幼照護好孕禮,有關發放婦幼照護營養券一事。
說明 :
一、依據113年 6月7日國健婦字第1130461720號公告及113年花蓮縣婦幼照護計畫辦理 。
二、「花蓮縣婦幼照護好孕禮」發放婦幼照護營養券內容如下
(一)服務對象 : 產後育有6個月及一歲半之兒童完成學齡前兒童發展篩檢即可領取,一次500元營養補充券,每人最高2次。
(二)必備文件 :兒童健康手冊、兒童健保卡、產婦/監護人之身分證/居留證。
(三)領取地點 :本縣13鄉鎮市衛生所 。
三、為配合國民健康署「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補助時程 ,至合約醫事服務機構完成6至9個月及1歲半至2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請民眾持兒童健康手冊之綠卡就醫憑證及領取營養券
必備文件,可至本縣13鄉鎮市衛生所領取當次500元營養補充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