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驗證碼
聯絡我們
登入會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請於114年4月23日前至健保服務網資訊系統(VPN)之「看診資料及掛號費維護專區」確認及維護「113年12月31日門診掛號費」欄位之收取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