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降低醫院因發生COVID-19群聚事件而造成的影響範圍與 嚴重程度,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269號函頒旨揭營運管制措施建議,提供醫院於出現多起院內群聚事件,而有疑似無法控制之院內群聚疫情時,參酌執行 「營運管制」及「清空管制」等應變處置措施。
二、鑒於Omicron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且國內疫情已進入社區廣泛流行,考量醫院因應院內發生群聚事件時,啟動營運或清空等管制措施,已不符現階段對疫情的因應。爰此,旨揭營運管制措施自6/7起停止適用。
三、為降低病毒在醫院內傳播的風險,院內若發生COVID-19確定個案,應依循「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以兼顧醫療應變量能與有效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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