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告修正重點略以:
(一)每一診所收案人數上限提高至300人。
(二)修訂「診所品質獎勵費」代謝症候群改善率之「戒菸成效」指標之擷取資料定義。
(三)修訂「個案績優改善獎勵費」支付條件為「結案日前6個月內,個案無三高用藥紀錄。
二、健保署代謝症候群計畫網站專區:https://reurl.cc/7R2vLb 。
三、鼓勵會員參與本計劃,提供本會周慶明理事長、黃啓嘉常務理事、許惠春醫師及國健署吳昭軍署長拍攝之影片,供會員參考
(一)宣導影片: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7650
(二)釋疑影片: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009
四、國民健康署編制112年版「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照護流程與指導手冊」,已上架該署健康九九網站,提供會員收案參考。 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041
公告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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