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訂項目,請詳附件,摘要如下:
序號 |
問題 |
健保署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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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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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
如本月已調升護理人員 薪資, 惟投保金額係自申報的次月1日生效,已調升之月份可以申報00246C嗎 ? |
自調升薪資 當月起皆符合申報資格。 惟因本署係以「投保金額」勾稽,爰請 各診所調升護理人員薪資 後 ,應於調升薪資當月向本署辦理 投保金額 調整 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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