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精準醫療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107 年 11 月 23 日所頒布的「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教育訓練採認及課程辦理須知」進行本次課程規劃
一、課程說明
衛生福利部於107年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下稱特管辦法),其第十一條規定,施行細胞治療技術之醫師,應為該疾病相關領域之專科醫師,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 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特定細胞治療技術相關之訓練課程。 (二) 曾參與執行與特管辦法特定細胞治療技術相關之人體試驗。
本會為協助醫師完成上述之訓練,依據「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教育訓練採認及課程辦理須知」辦理本次計畫,以提升醫師對細胞治療技術之認知,且強化其操作細胞治療之技術。
二、課程舉辦日期
三、課程舉辦地點:全線上課程,使用Cisco Webex Meetings。
四、費用:單一梯次費用為新台幣3,000元整。
伍、訓練課程學分證明條件